上海傳媒谷C棟十年租賃權項目
| 掛牌價格 | 1,151.75 萬元(首年) | 出租面積 |
詳見清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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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2024-10-30 |
|---|---|
| 信息披露截止日期 | 2024-11-12 |
| 出租標的地址 | 上海市閔行區(qū)七寶生態(tài)商務區(qū)內 |
| 交易機構 |
項目咨詢請聯(lián)系 沈女士|聯(lián)系電話:0572-5672611 |
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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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承諾
我方擬出租有權處置/受托管理的資產,并通過“浙交匯”平臺公開披露資產出租信息和組織交易活動,依照公開、公平、公正和誠信的原則作如下承諾:
(1)本次出租是我方真實意思表示,出租標的權屬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項外,我方對該資產擁有完全的處分權且不存在法律法規(guī)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
(2)本次出租已履行了相應程序,經過有效的內部決策,并獲得相應批準;
(3)我方所提交的出租申請及相關材料真實、完整、準確、合法、有效,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4)我方在交易過程中自愿遵守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浙交匯”平臺相關交易規(guī)則及規(guī)定,恪守出租公告約定,按照相關要求履行我方義務;
(5)我方已認真考慮本次出租行為可能導致的企業(yè)經營、行業(yè)、市場、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預計的各項風險因素,愿意自行承擔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風險;
(6)我方已如實、完整地披露標的資產狀況,并在標的資產出租后積極協(xié)助承租方辦理資產交接手續(xù),若發(fā)生資產交接糾紛,由我方負責解決;
(7)若標的資產存在優(yōu)先承租權人的,我方將履行通知義務,包括但不限于通知并要求原承租人按公告的要求辦理意向登記手續(xù)并參與競價活動等;
(8)在本次出租活動、《租賃合同》簽訂及后續(xù)履行過程中發(fā)生的一切糾紛,均由我方自行解決,與“浙交匯”平臺無關。
我方保證遵守以上承諾,如違反上述承諾或有違規(guī)行為,給交易相關方及湖州市聯(lián)合產權交易有限公司和和“浙交匯”平臺造成損失的,我方愿意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及其他法律責任。 -
標的基本情況
標的狀態(tài) 空置 其他權利情況 無 其他披露事項 1、權證相關信息:詳見清單。 2、出租標的現(xiàn)有裝修及設施、設備情況:簡單裝修。 3、是否辦理抵押登記:否 。 4、是否設立居住權:否 。 5、此次競買僅為出租標的租賃權,不包括出租標的內設施、設備和物品。競買方報名前需進行實地勘察,標的實際出租位置以現(xiàn)場實地勘察及咨詢出租方為準。 6、看樣聯(lián)系人: 楊女士 ,聯(lián)系電話:136257207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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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條件與資格條件
交易條件 租金掛牌價 1,151.75 萬元(首年) 是否有保留價 無 租金掛牌價備注 成交價為首年租金,租金每 3 年遞增一次,每次遞增 3%。
權利人是否放棄優(yōu)先承租權 是 租金支付要求 采用先付款后使用的原則,租金按季度支付 ,首次(首年第一季度不計入裝修寬限期內)租金合同租期初始計算前7個工作日內、后續(xù)租金在到期前7日內直接匯入出租方指定賬戶,具體以租賃合同約定為準。
出租用途 1樓商業(yè),2-10樓辦公 與交易相關的其他條件 1、本項目線下服務機構名稱:“湖州安吉拍賣有限責任公司” ,聯(lián)系人:李先生 ,聯(lián)系電話: 05725672610 。 2、請各意向方報名前充分自核自身的財務狀況和支付能力,并認真閱讀“浙交匯”平臺報名時的必讀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浙交匯意向方報名時所需文本”、“特別事項約定”、“交易服務費收費標準”、“租賃合同(樣稿)”等)。意向方一旦報名,視為已接受本項目的基本情況、交易條件、報名時的必讀文件等所有披露信息及浙交匯平臺公開發(fā)布的交易規(guī)則等相關信息,如果意向方對上述信息、規(guī)則理解有誤導致的損失,由意向方自行承擔一切法律后果及責任。 3、該標的成交后,承租方應在項目成交后 5 個工作日內與出租方簽訂《房屋租賃合同》。因承租方未在約定時間內與出租方簽訂房屋租賃合同的,出租方有權認定承租方違約,出租方收回標的或收回后重新掛牌,此時承租方須承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違約責任:①競買保證金不予退還(競買保證金扣除交易服務費后剩余部分作違約金處理;競買保證金如不足以抵扣交易服務費的,承租方應在項目成交后3個工作日內補足);②出租方有權按照有關法律法規(guī)追究承租方的法律、經濟責任。 4、租金支付方式:采用先付款后使用的原則,租金按季度支付 ,首次(首年第一季度不計入裝修寬限期內)租金合同租期初始計算前7個工作日內后續(xù)租金在到期前7日內直接匯入出租方指定賬戶(開戶單位:浙江安吉新升物產管理有限公司,開戶行:中國銀行安吉縣支行營業(yè)部 ,賬號:396183547758),租賃起止時間以《房屋租賃合同》為準。 5、承租方應在簽訂《房屋租賃合同》前向出租方指定賬戶繳納二個月租金作為合同履約保證金。合同履約保證金待租賃到期,在出租方檢查租賃物無損后 30 個工作日內無息退還。如承租方有違約行為的,在承租方應當支付違約金或賠償損失時,出租方可直接從合同履約保證金中扣減,直接抵付違約金或賠償出租方的損失,還將按照有關法律法規(guī)追究其法律、經濟責任。 6、租賃期間,使用該標的物所發(fā)生的水費、電費由承租方自行承擔。承租方用電不得超出標的物的額度電量及額度電容,若承租方因自身原因需要額外增加額度電量和電容,需得到出租方書面同意,承租方未得到出租方書面同意私自增加的,由承租方自行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出租方保留追究承租方的相關責任。 7、意向方須在承租前自行對出租標的進行全面了解,該標的的地理位置、環(huán)境狀況、新舊程度、結構好壞、質量狀況、出租面積和存在相關風險,各意向方必須作實地了解查看,認真審看標的物。標的的瑕疵和面積差異不影響本次出租的成交價,出租方和湖州產權不承擔瑕疵(包括隱性瑕疵)和面積差異擔保責任。 8、租賃期間內承租方不得擅自改變房屋結構及用途,承租方如故意或過失造成租賃物毀損的,應承擔恢復原狀并賠償損失的責任,如發(fā)生人員傷亡等事故的,承租方必須承擔一切責任。 9、租賃期間,房屋和附屬設施的基本修理及日常維護均由承租方負責(除出租方同意的結構大修外)。承租方應合理使用并愛護該房屋及附屬設施。因承租方使用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該房屋及附屬設施損害或發(fā)生故障的,承租方應負責維修和賠償,如承租方拒不維修,出租方可代為維修,費用由承租方承擔。該費用出租方有權直接在租賃合同履約保證金中扣除。 10、承租方須對營業(yè)所需的各項審批條件和規(guī)定進行充分自核。承租方參與競租的行為將被認為已作充分的預判和決策,無論因何種原因導致不能獲得營業(yè)開設審批(包括土地規(guī)劃用途和既有結構、設計等因素在內),或后續(xù)因為政策變化導致無法繼續(xù)開設的各項經營風險,承租方必須獨自承擔,出租方不對無法履行、投入成本、裝修損失等承擔任何形式的賠償或補償責任。 11、承租方必須自行辦好經營中所需的一切證照,并自行完善相關配套設施,如依法需由出租方提供有關資料辦理的,出租方協(xié)助提供。承租方應依法經營、照章納稅,否則責任自負。租賃標的不得用于經營有污染或存在重大安全隱患以及有礙周邊環(huán)境的項目。承租方不得在所承租的房屋和場地上存放對周邊環(huán)境和房產及其附屬設備有腐蝕、污染和破壞的有害物品,否則,承租方對所造成的損失應當依據(jù)有關規(guī)定予以賠償。 12、承租方如需裝修,應事先征得出租方和物業(yè)管理部門同意,方可裝修施工。 13、出租標的按騰退后現(xiàn)狀交付使用。租賃雙方的其他相關權利和義務(包括但不限于安全責任、租賃雙方的違約責任等)按照《房屋租賃合同》條款履行。 14、承租方競得后不得變更簽約人。租賃期內,未經出租方書面同意,承租方不得擅自對租賃房屋進行轉讓、轉包、轉借、轉租、分租(未經出租方書面認可的聯(lián)營、合伙、合股、合作、承包等均視為轉租)。 15、房屋租賃合同中除承租方相關信息及“租金價格”條款等手填條款外,其他條款均已確定而不得修改。 16、該標的1-5 F,車位(1號-44號)即時交付;6-10F,車位(45號-88號)于2025年3月份交付,車位在承租方承租期內享有免費使用權。 17、承租方在租賃期間所發(fā)生的物業(yè)費及車位管理費等費用均由承租方自己承擔。 18、本項目涉及的出租方、承租方交易服務費全部由產權方(浙江安吉新升物產管理有限公司)承擔。 19、標的看樣聯(lián)系人: 楊女士 ,聯(lián)系電話:13625720770。
租期 十年 有無免租期 有 免租期時間 首年提供8個月的裝修期,次年開始每年2個月的免租期 是否包含在租期內 是 承租方資格條件 1、意向承租方應為依法設立并有效存續(xù)的企業(yè)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且意向承租方自然人需提交個人征信報告,企業(yè)法人需提交信用報告。 2、國家法律法規(guī)有特別規(guī)定的,意向承租方應符合相應的條件。
保證金事項 交納金額(萬元) 300.00 交納時間 信息披露期滿前交納。意向方需在保證金交納截止日17:00前交納保證金(以“浙交匯”平臺保證金訂單完成支付為準)。 溫馨提示 因技術、網絡等原因,您的資金匯入銀行賬戶后,在“浙交匯”平臺-“我的賬戶”中的到賬時間可能發(fā)生遲延,請在截止時間前盡早匯入資金。 交納方式 網上銀行;銀行轉賬 保證金扣除條款 1.競買活動結束后,未被確定為承租方的競買方,且未出現(xiàn)“浙交匯”平臺規(guī)定應當扣除或不予退還競買保證金情形的,其已遞交的保證金在競價活動結束后十個工作日內無息原路返還至競買方的“我的賬戶”中。 2.項目成交(即競買方被確定為承租方)后,承租方遞交的競買保證金扣除承租方交易服務費后的余額自動轉為立約保證金(不計息),立約保證金的處理方式為:承租方簽訂租賃合同且繳納首期租金后,按出租方書面通知函或《租賃合同》將保證金退回承租方的“我的賬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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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其他事項
披露信息 信息披露期 公告之日起10個工作日 信息發(fā)布期滿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延長信息披露:不變更信息披露內容,按照5個工作日為一個周期延長,直至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是否自動延牌 是 延牌情況 目前已延長0個周期,已延長0個工作日 遴選方式 動態(tài)報價 遴選方案主要內容 1、公告掛牌期:自信息披露起始日至信息披露期滿日下午5時整止,期間征集意向承租方并辦理線上報名登記手續(xù)。符合承租方條件的意向承租方應在信息披露期滿日下午5時(報名截止時間)前在“浙交匯”平臺完成線上報名手續(xù)并完成保證金訂單支付,逾期無效。 2、掛牌期滿后,如未征集到合格競買方,則延長信息披露:信息披露終結。 3、掛牌期滿后,如征集到一家(或一家以上)符合條件的競租方,則按動態(tài)報價結果確定成交價和承租方。
項目附件 報名所需材料清單及說明.docx 房屋租賃合同-V1.doc 交易服務費收費標準.docx 清單1.docx 實地勘察證明.docx 授權委托書.docx 特別事項約定.docx 浙交匯意向方報名時所需文本.docx -
聯(lián)系方式
交易機構 聯(lián)系人 沈女士 電話 0572-5672611 傳真 郵箱 地址 浙江省湖州市吳興區(qū)西塞山路919號青薈里科創(chuàng)中心10號樓B幢7樓 網址 合作機構 名稱 湖州安吉拍賣有限責任公司 聯(lián)系地址 -- 聯(lián)系人 李先生 固定電話 -- 手機 --
